根据教务处要求,我院自主安排的2019年春学期开学初缓(补)考定于2019年3月6日进行,具体考试日程见附件1。考试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上学期期末考试违纪、旷考或期末总评成绩低于50分(2018级学生低于45分)者无补考资格;
2、遵守考场纪律,杜绝作弊行为。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无证者不能参加考试。证件若有遗失,请提前到书院办理相关证明(由书院主要领导签字并盖书院公章)或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
3、考试迟到15分钟者禁止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学生不得无故离开考场(交卷除外);
4、缓考的同学必须确保在上学期期末已经按照规定办理手续且经教务委员会审核通过;因“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在网上申请缓考而未递交证明材料的同学(事先已跟考试管理中心书面确认),须在开学第一周向教务委员会考试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该缓考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5、纳入缓(补)考名单的同学,必须参加考试,否则以旷考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政府审计学院教务办徐老师联系。办公地点:敏行楼312;联系电话:58318857。
特此通知
附件1:政府审计学院2019年春学期开学初缓(补)考日程表.xlsx
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