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创新创业实践成绩认定管理办法》(南审校发〔2023〕378号),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创新创业实践成绩的认定管理,政府审计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绩的审核、认定、公示、材料归档等具体工作。
创新创业实践成绩认定工作采取学生提出认定申请、学院审核认定、教务处备案的方式进行。政府审计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成绩认定程序依据《南京审计大学创新创业实践成绩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南审校发〔2023〕378 号)执行,相关工作具体开展时间根据学校教务处安排后续通知。
政府审计学院
2024年10月12日